强制治疗医院败诉赔款
本报讯(记者江雪)4月18日,本报曾报道过的西安市昌仁里小学退休教师王恒雷状告西安市安康医院等非法强制治疗一案由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决维持了一审原判。
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为,西安市安康医院在没有对王恒雷作出鉴定,公安机关又未作出《强制治疗决定书》,也没有通知家属的情况下,对王恒雷治疗并限制其人身自由违反了法定程序。判决撤消安康医院的强制治疗行为,安康医院赔偿王恒雷自2000年元月7日到出院时的每日赔偿金32.85元,并向王恒雷口头道歉。此案宣判后,安康医院不服,上诉至西安中院。去年11月15日,即二审开庭前一夜,王恒雷突然因病猝死在安康医院。今年4月12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此案。4月18日,王恒雷的家属接到二审判决,判决书认为,一审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遂依法维持了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