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王正旺 吴昌华 黄广新 卫武) 原黄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陈家杰及其妻子杜修华受贿一案,昨日在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陈家杰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没收财产2万元;杜修华被宣告无罪, 当庭释放。
法院审理认定,被告人陈家杰在担任黄石市委副书记、书记期间,利用职 务之便,先后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5万元、港币3.8万元、美金1500元,各种受 贿物品折合人民币5.75
法院同时还认定,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杜修华的共同收受贿赂罪名不能成 立,当庭宣告其无罪释放。
昨日上午,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此案审理情况向新闻界通报,陈家杰能 主动、如实供述未被司法机关掌握的犯罪事实,且退清了全部赃款,视为投案 自首,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