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阎永纬)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做出再审决定,对15年前发生在辽宁省营口市的一起“杀妻案”提起再审。4月18日晚,15年前被以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被告人李化伟被取保候审从辽宁省沈阳监狱出来,由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和公安人员接回到他的家乡大石桥。
本报去年12月22日曾以《惊世冤案》为题对此案予以报道,主要内容是,1986年10月 29日,与李刚结婚6个月的妻子在家中被杀害,李被认定为凶手,被法院判处死缓。去年7月,营口公安机关将涉嫌此案的犯罪嫌疑人江海抓获,但李却仍在监狱羁押。
该报道引起国家和辽宁省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今年2月,辽宁省委有关领导亲自听取案情汇报,要求政法机关本着对历史、对法律、对当事人高度负责的精神复查此案。营口市公检法三机关联合成立了专案组,进行了认真复查。4月9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就此案做出再审决定。另一方面,为了减少原审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错误可能对李造成的持续伤害,该法院同时下达了取保候审决定书。
在法院对原审案件提起再审的同时,营口市检察院对江海提起了公诉。
据悉,李化伟曾在看守所被羁押3年,1990年被判刑入狱,两年死缓期限后被裁定为有期徒刑19年,现已在监狱服刑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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