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赵孟轶)“二十年审判经验”、“资深法官”、“十佳律师”、“法学博士”这些字眼今后不能在律师广告中出现了。日前,北京市律师协会正式向社会公布了《北京市律师事务所执业广告管理办法(试行)》。
该管理办法规定,律师个人在执业过程中不得做广告。所发布的广告内容仅限于律师事务所名称、办公地址、电话号码、传真号码、邮政编码、电子信箱、网址和依法能够向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