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免费邮件用户注册网站地图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人事争议可望仲裁了结

http://www.sina.com.cn 2001年04月22日10:41 成都商报

  本报讯(记者向朝阳)记者昨日从省政府法制办获悉,《四川省人事争议处理办法》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即将发布施行。

  据悉,《办法》适用于国家机关与其工作人员之间因录用、调动、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之间因辞职、辞退和履行聘任(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依法应由人事仲裁机构仲裁的人才流动争议和其他人事争议,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则按
其规定执行。

  据了解,我省将设立省、市、县三级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处理管辖范围内的人事争议。当事人应当在争议发生之日起或者从知道、应当知道合法权益被侵犯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在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时事论坛】 【关闭窗口

新 闻 查 询


 新浪推荐
直击歌坛盛事--《音乐风云榜》完全获奖名单
美军侦察机撞毁中国战机事件
同学们在等你呢! 快来新浪同学会
新浪网网友个人专辑全新改版
乐坛群星闪耀5-1工体 新浪网与你同申奥
独家连载中国第一部足球小说《假球》
GlobalEnglish 三个月练就流利口语
第一届新浪全国妈妈宝宝五一大聚会



网站简介 | 用户注册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中文阅读 | RichWin | 联系方式 | 帮助信息 | 网站律师

Copyright © 1996 - 2001 SINA.com, 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