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记者 陆扶民)如果承认目前有据可查的1700万元捐款为事实,洛溪大桥收费站即使“捆绑”8个项目,仍然有望缩短收费时间10个月。这是中山大学岭南学院方建国副教授昨天向记者透露的。
目前已清晰的事实是:捐款是不需要还贷的,但洛溪大桥已经把1700万元列入借款的统计项目,从而延长了收费期限。方建国根据广东省审计报告所采用的还贷利息标准(即“ 1998年上半年以前按年利率12.06%计,1998年下半年按7.65%计算”),计算出1988年的1700万元银行贷款到1998年年末需要还贷的本息就达5300多万元,到2000年年末本息增至6100多万元(近2年的年利率仍按7.65%计算)。也就是说,车主要额外负担这笔本来不用偿还的资金。
洛溪大桥的收费时间能不能再缩短一些呢?如果不考虑车流量增加的因素,把1998年的收费中可用于偿债的资金4300多万元作为1999年和2000年的可偿债资金,那么,剔除不用收费偿还的1700万元捐款和财政拨款1569万元之后,洛溪大桥及其“捆绑”的8个项目的贷款可在2006年初全部还清,即从1999年元旦算起只需6年2个月,而不是番禺区政府答复王则楚时说的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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