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记者 左志红)针对19日国家环保总局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的新的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以三项排放标准替代原来多有重复的十一项排放标准),广州市环保局监督处的章科长昨天向本报记者表示,新的标准对广州影响并不大。
据章科长称,因国家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存在标准不一而使新车无法上牌的情况,在广州并未出现过。因为自去年国家颁布了《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后,广州市环保部门
对于“污染排放超标将追究民事甚至刑事责任”,章则认为施行起来较难。据了解,其实国家法规及广州地方性法规中,对排污超标要付法律责任均有提及,但现实中,对排污超量等污染环境的行为却只是罚款了事,也不可能因为机动车尾气污染超标而将司机抓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