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罗爱萍 通讯员张荣)近日,在广州非法创建广东世纪鹰服饰有限公司搞传销的吴某被白云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50万元。这是我市首次判处非法传销者有罪的案件。
吴某今年37岁,是广东茂名市人,曾在一家传销公司任职。1998年,非法传销被禁止后,吴某离开了原来的公司。他见传销能够赚取高额利润,迅速 “致富”,便回到茂名“挂 羊头卖狗肉”,领取了营业执照开了间公司,但暗地里却搞起了传销。在茂名实在呆不下去了,他就跑到广州。1999年9月,他创立了广东世纪鹰服饰有限公司,还在各大媒体上大肆吹捧。短短一年间,该公司的魔爪就遍布广州的城乡结合部,来自各地的非法传销人员聚集上述地方,成为当地治安的一大隐患。自组织创建该公司以来,吴某以销售的方式销售了1904套该产品,非法经营额已经达567万多元。去年8月左右,警方接到线报说吴某在同和露面,将吴某和几个代理商一举抓获,还找出该公司的不少销售单据。
法院审理认为,吴某的行为已经构成非法经营罪,而且情节严重,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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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17日,大批传销人员在海南无处容身滞留我省徐闻县,成为当地治安的一大隐患(详见本报本月18日报道)。此事引起了国务院领导及国家工商局的关注。第二天,最高法院也在一份批示中指出,传销情节严重的,应当依《刑法》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用法律武器来打击非法传销的号角已经吹响。(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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