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四月二十四日电(记者谭宏伟)中国最高立法机关今天上午再次审议了法官法修正草案和检察官法修正草 案,“国家设立统一的司法考试制度”的规定被分别写入两部法律草案中。
这是记者从今天召开的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获悉的。草案中这项有关设立司法考试制度的条款是根 据一些立法人员和有关方面的建议而增加的。他们认为,
法官法修正草案的附则中规定:“国家设立统一的司法考试制度。司法考试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共同组织,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实施。”同时,将有关的条款修改为:“初任法官采用严格考核的办 法,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从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资格,并且具备法官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提出人眩”“人民法院的院 长、副院长一般应当从具有政法工作经验,并且具备法官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提出人眩”
检察官法也同样作出了相应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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