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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小污染”市民大问题 环境整治初见成效

http://www.sina.com.cn 2001年04月24日14:32 当代生活报

  广西首府南宁经过多年来不惜血本、坚持不懈的环境整治,市区的工业污染源和大气、水环境终于在2000年底初步达环保目标:

  ——1997年,机动车禁鸣喇叭、朝阳溪综合治理工程开工。

  ——1998年,向社会发布空气污染指数周报,禁止使用一次性塑料餐具。

  ——1999年,对市区燃煤排出的二氧化硫进行严格控制,禁止使用含铅汽油,建成 东污水处理厂,从而实现了城市生活污水集中现代化处理零的突破。

  ——2000年,实现南湖污水截流,麻村片污水不再流入南湖;朝阳溪一期工程竣工;环保行动进入市民家庭,初步实现了工业污染治理的“一控双达标”。同年,南宁市年度治理环境污染总投入达到1.5亿元。

  与往年相比,细心的市民不难发现:现在南宁市的邕江水清澈得多了,马路两旁树木青翠,城市空气质量也已介于良与优之间——绿城南宁已显现碧水蓝天的雏形。然而,大环境的好转还没让市民喜上眉梢几天,生活环境中的一些“小污染”带给人们的烦恼又接踵而至,正在发展成为市民们普遍关注的“大问题”。

  小污染源遍地开花

  日前,记者在南宁市江南区扫把岭居民区采访时发现,在“南化”三区围墙外靠铁路的一边,有一大片违章搭建的“民居”,附近居民称其为“流动部落”。这些外来流动人口为了发家致富,就近大肆“发展”养猪业,而且人猪共处,污水横流,严重影响了附近的居民。据居民反映,“猪倌”们为了“多快好省”,白天满街收购汽车废旧轮胎,晚上便焚烧轮胎熬煮猪潲,每逢傍晚6时左右,各个猪圈里轮胎齐燃,黑烟翻腾,异味刺鼻,环境十分恶劣!难耐的居民上门交涉,才求得一时的苟且,可一到夜深人静时分,他们又轮胎复燃,顾猪不顾人了。早晨居民从一夜难眠中起床,发现晾在屋檐下的衣服被免费“染”成了黑色,老人小孩直感头痛气急。至于“部落”里到底燃烧了多少废旧轮胎,排出了多少有害气体,人们不得而知。那源源不断直排到几张鱼塘里的猪粪便,把鱼喂养得出奇的“膘肥”,也令人感到恶心不已。

  类似扫把岭的污染现象,在市区中并不少见。据南宁市环保局信访室的不完全统计,近年来,市民对环境污染的投诉虽略有减少,但投诉的重点却有明显的转移。以前,市民的投诉焦点是规模较大的企事业单位的污水、粉尘、有害气体及垃圾废物等,可近来却集中关注起生活环境里的“小污染”源来。如建筑施工日夜不歇的噪声、卡拉OK通宵达旦的“狼嚎”,日益增多的机动车噪声及废气;外来人口养猪、宰鸡鸭之类产生的臭气及排出的污水,楼下饮食店浓烈刺鼻的油烟等等。其中,噪声和饮食行业污染成为市民目前反映的焦点。而且,此两大“公害”主要就分布在市区中心、“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

  治小污染迫在眉睫

  南宁市环保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城市的大环境治理虽已初步达标,但小污染的治理却迫在眉睫,而且形势不容乐观。与大污染源的面积大、数量少、目标直观的特点相比,小污染源则更具分布广、数量多并且极具隐蔽性和危害性的特点,因此,在治理上也存在过之而无不及的难度。

  以市民投诉较多的饮食业为例,其在南宁市区的分布可以说是遍布全市大街小巷的每个角落。如市区中心的兴宁区,大大小小的饮食店铺就达到300家之多,如果再加上临时摊档,其规模可想而知。基于饮食业的特点,中小规模的饮食店又大都分布在居民密集的小区及闹市之中,再加上规模较小的店铺其相当部分根本没有抽油烟设备,更谈不上环保要求的净化设备,其对周围居民的影响不言而喻。令人欣慰的是,随着环保宣传的不断加强,环保意识在市民中已是根深蒂固,市民对往日熟视无睹的“小污染”已形成了“群起而攻之”的态势。

  南宁市建政路某小区一幢楼的居民,为了抵制小污染楼上楼下拧成一股绳,表露出前所未有的邻里团结和环保意识。去年12月,楼下一临街铺面出租给人开办了一小饮食店,油烟把楼上的居民熏得够呛:室内味道十足,所有物什油腻一层,少数老人常感头昏胸闷。忍无可忍的大楼居民找到有关部门投诉后,饮食店却摇身变成了机械加工作坊,那敲敲打打的噪音令居民心烦气燥,不得安睡不说,店里那几罐用来焊割金属的危险气体更令居民们寝食难安。最终,更多的小区居民加入抵制污染的行列,几经周折后,才迫使店主关门息业。经过几起几落,居民们再也不会认为这些是生活小事,而是有关生存环境、身心健康的大事情。

  随着时间的推移,市民不但对“小污染”的祸患无穷深恶痛绝,对环保也有了新的看法及更高的要求。不久前,广西国土测绘院一名干部就曾向环保部门投诉了一个“光污染”问题。原来,家住区地矿厅宿舍四楼的她,每天都要受到光污梁的“虐待”。因为,她家阳台不远处某单位的外墙是一幅反光玻璃,每天太阳出来后,从11时至14时半,反光玻璃便会向她家折射出刺眼的强光,举家深陷无处藏身的窘境。

  其实,国家及南宁市对城市环境污染早就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同时,随着形势发展及城市污染特点,均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及相应的法律处罚,除环保大法《环境保护法》外,还针对城市噪声施行了《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为保护湖泊、江河水质水源又施行了《水污染防治法》,为整治垃圾污染又颁布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特别是2000年9月颁布实施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对城市中各种污染源的防治作了更加具体的规定,并第一次把司空见惯、见怪不怪的“小污染”引入了法律。

  然而,联想起南宁市区中不容乐观的小污染源,许多市民不禁感到困惑:法律有规定,部门在整治,为何“小污染”在南宁市区会屡禁不止呢?

  生活报记者 罗建 赖远武 覃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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