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昨天向新闻界通报称:去年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行贿案114件120人,工程承包、产品销售是行贿犯罪产生的主要环节。
据悉,广东省检察机关去年共立案侦查行贿案114件120人,比1999年上升56.1%和59.2%,其中个人行贿案109件113人,单位行贿案5件7人,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578.8万元。今年一季度,又立案查处行贿案件32件33人。这些案件的主要特点是:行贿数额大。
据统计,所立行贿案件中,5万元以上大案占立案数的74.6%,100万元以上的大案有4件。如广东普宁市烟草公司卷烟经营部副经理邱汉烈在经销香烟过程中,仅一次就向云南红塔集团总裁褚时建的女儿褚燕群行贿120万元;深圳市市政工程公司个体包工头姚章松,为承揽盐田河排洪工程,向盐田港集团公司党委书记兼总经理刘定桐行贿100万元。
建筑工程承包、产品销售是行贿犯罪产生的主要环节。经对42件典型案例进行分析,发生在工程建筑承包、销售产品过程中的行贿犯罪有23件,占54.8%。其行贿人的身份主要是企业负责人、公司经理、个体经营者等。
如广东高明市第三建筑公司第十八施工队包工头何建雄,为能得到开发高明市工业物资公司土地及建筑工程等项目,先后五次送给高明市副市长魏肃迪人民币8万元、港币1万元;高州市个体服装加工厂老板黄汝辉,为推销自己生产的劣质学生校服,向高州市的18个镇、街道办的113所小学校长、老师行贿440多次,达76万余元。
行贿党政领导干部、司法机关人员占有相当比例。在42件典型案例中,有17件是行贿领导干部和司法人员的。
如广州市番禺全发物业公司经理郭启明,为达到多承揽建筑工程的目的,先后四次向番禺工商局局长、副局长等行贿42万余元。
查处的单位行贿案件有所增加。共立案5件,涉案金额达346万余元。如广东新会市新辉房地产开发公司总经理黄北枝,为公司谋取不正当利益,先后向新会市国税局局长张耀中行贿人民币50万元,港币20万元。(朱香山刘洁辉李宜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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