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原某公司职员曾先生向本报新闻热线询问:改制企业“买断工龄”的职工,能否申请公积金贷款?以前单位未交足公积金怎么办?
记者向市房改资金中心了解答案。据了解,根据有关的规定,“买断工龄”的职工,应由原单位申请将其公积金账户封存。如本人两年内找到新的工作,由新单位续缴公积金,即可与本人账户上原单位缴费接续计算。也就是说,哪怕在新单位只缴了一个月公积金,只 要在原单位账户封存前是正常缴费,且连续缴费一年以上不间断的,就符合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另一种情况,如“买断工龄”时达到一定的年龄(男50周岁,女45周岁),即可申请直接支取自己公积金账户上的资金。如未满上述年龄,要待公积金账户封存两年以后方可支取。
在“买断工龄后”,职工若要继续保有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关键在于原单位在封存账户前必须缴足公积金,没有欠费。根据有关规定,贷款人在申请贷款前一年内必须正常缴费。如欠费,则不能获得贷款。职工在企业改制时应实施监督,要求企业缴足公积金。如企业有能力而不缴,职工可向市房改资金中心举报(举报电话82717443),由主管部门上门催收。如单位确实困难,必须缓缴的,必须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并报市房改委批准。(记者 佘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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