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记者温建敏)南开大学世界经济博士后、原广东省邮电局计财部主任(正处级)刘钊毕业仅3年就身陷囹圄,罪名是涉嫌挪用公款3800万元用于个人炒股。昨天上午,该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
今年41岁的刘钊,于2000年5月30日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13日被广州市检察院批准逮捕。
据检察机关指控:1998年10月至1999年3月间,刘钊在任广东省邮电管理局副总经济师兼计财部主任、省邮电局属下广东财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长期间,将广东省邮电工程管理中心应上缴省局的工程包干结余资金3000万元,以及顺德市电信局应交省局资金调度中心的800万元用于个人炒股。这期间,他从上述资金中转出2400万元借给河南省邮电管理局周转后,又将该局还本付息的2432万元继续用于个人炒股。检方认为,刘钊的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
在法庭调查阶段,面对公诉人提供的各项证据,刘均表示“没有意见”。但当公诉人举出一份关键证据——刘曾主动到广州市检察院“自首”,承认“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用于个人炒股”时,刘却开始“翻供”,称“没怎么看就要我签名”,并称“从来没有承认挪用公款个人炒股”。在最后陈述中,陈用一串排比句称其既未侵占本金,亦未侵占炒股所得利息,以此来否认控罪。公诉人则据此认为被告“翻供”,要求法院量罪时考虑此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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