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家海关总署、外经贸部等12个部委联合开发建设的中国电子口岸系统(简称“电子口岸”)将于今年6月1日在深圳市全面开通。
“电子口岸”开通后,办理报关、退税、核销等业务的速度将显著提高,贸易成本也将低于现行的EDI电子数据交换方式。
深圳海关负责人提醒企业要及时办理“电子口岸企业IC卡”,以免给进出口报关造成困难。
据介绍,申请电子口岸企业IC卡需备资料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明(副本)》、《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外汇核销资格证明等文件。企业可通过咨询热线5898880咨询相关事宜。(记者陈晓虹刘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