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 陈晓虹)24日晚6时30分,广州海事法院立案庭对肇事船的船长黄载访(根据最新消息,船长真名为“黄载访”,原报道“林载访”系误传)作出最后通牒,限期昨天上午10时之前露面自首。但是,该船长至今也未露面。
黄载访已被视为肇事逃逸并将被移交警方处理。
另悉,广州海事法院将向肇事船船长黄载访本人送交民事裁定书。裁定书的主要内容包括:准许原告的海事请求保全申请;即日起将“通宁3号”扣押于舥艚港;责令被告在收到裁定之日起,15天内提供425万元担保。由于肇事船船长仍未露面,广州海事法院的民事裁定书也暂时无法送达。按照有关法律程序,如果被告方无法在法院指定期限内提供担保,又无法与原告方达成和解,法院将按程序对扣押船进行公开拍卖。
据悉,广州海事法院将在调查取证完成后,于近日开庭审理此案。因为海事法院受理的只是民事方面,对审理此案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触犯刑法的地方,将依法转交地方法院立案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