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贾锋、周远)来自广东的陈兴岩,如今有了石家庄市户口,成了石家庄市第一个因投资办实业迁入户口的公民。“这下我可在石家庄买车办证照,甩开膀子大干一场了!”这位长期因户口问题而烦恼的兽药厂厂长兴奋地说。
过去,石家庄市和我省其他地方一样,户口管理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在城转城、农转非、夫妻投靠、小孩落户上限制过多、过严,给群众带来不便。为此,1999年以来,该 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的有关指示精神,出台了新的户口管理政策。对新生婴儿落户实行随父随母自愿。放宽解决夫妻分居户口迁移的条件,只要投靠人在配偶所在地实际居住1年以上,结婚5年以上的,均可申请解决夫妻分居的户口问题。在城市投资、兴办实业、购买商品房的公民及其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在城市落户问题上,规定投资超过50万元,且资金占用1年以上;兴办实业年纳税额5万元以上,或3年累计纳税超过10万元的;购买商品房100平方米以上,或购房资金超过20万元,凡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外地公民,可办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1至3人户口迁入。该市还调整了农转非指标分配和户口申报审批程序,变按系统分配为按社区分配,变一年一度集中审批为分期分批及时审批,变按单位统一申报为按居住地个人申报。从而简化了手续,缩短了审批时间,受到群众欢迎。
实行新的户口管理政策,使一些长期居住在市区、城镇的农村或外地城镇人口的户籍得到承认,很多受“农转非”指标限制无法解决的特困职工、居民家属等问题得到妥善解决。截至目前,全市共办理婴儿随父落户5000多人,夫妻投靠(含子女随迁)1.3万多人,投资兴办实业、购买商品房办户口1000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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