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4月26日讯 记者今天从省纪委、省监察厅、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确定从4月下旬开始,用3个月的时间,对领导干部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问题在全省进行一次集中清理。
据悉,这次清理的对象和范围是: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中担任副科级以上职务的领导干部,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相当于副科级以上职务的 领导干部,国有及其控股企业的中层以上领导人员,于1997年《廉政准则》颁布以后接受的有关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有关领导干部接受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在这次集中清理中必须如实报告组织,如数登记上交。
这次清理工作,以自查自收为主。领导干部接受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无论是登记上交,还是存入本地区、本单位设置的“廉政账户”,均视为主动上交,只要在2001年5月31日前主动如实登记上交,原则上不予追究。这次清理之后,凡是于2000年12月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前接受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如数上交、不主动如实报告组织的,依照有关规定处理;凡是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以后接受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不论数额多少,一律给予警告以上党纪处分直至开除党籍,或者责令辞职、免职、解聘、辞退等组织处理。需要给予行政处分或其他纪律处分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领导干部的父母、配偶、子女接受与该领导干部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追究该领导干部的责任。对向领导干部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个人和单位,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相应的纪律处分。
为便于各方面的监督,有关部门特为此次集中清理工作设立举报电话:0531—2027149。
本报济南4月26日讯 去年一年全省领导干部本人主动上交所收受礼金等共180多万元,今年各地、各单位设立的“廉政账户”成效明显。这是记者今天从省纪委等5部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全省一些地方和部门通过剖析本地区、本部门发生的领导干部受贿案件,教育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自觉抵制金钱的诱惑。对违反规定的,坚决查处,决不手软。近两年来,全省查处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受贿案件477起,所有受贿金额中,礼金和有价证券占有相当大的比例。
去年底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召开后,全省各级加大治理力度。临沂、莱芜、菏泽、济南等市和省建设厅等单位,先后在银行设立“981”、“581”、“481”廉政专用账户。济南市于今年4月1日在工商银行设立“981”廉政账户“,到4月25日为止,该账户就收到人民币存款28·1万元,港币3·9万元。(记者 王桂利 通讯员 王长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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