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贺万鑫)本报去年披露的全国最大房产面积缩水案,陕西西安市仲裁委历经一年的仲裁作出裁决,裁定“祥发”售给“吉元电工”房面积短缺达350多平方米后,近日又惊爆“新闻”2001年4月18日,西安市中院认为,西安仲裁委的裁决违反法律程序,撤销了“西仲裁字(2000)第32号裁决书”。
陕西吉元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1998年6月26日与祥发(西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商 品房购销合同,合同约定“吉元”购买祥发大厦三四层商品房,建筑面积为2911.42平方米,总价款1175万元。之后,“吉元”按约付款,“祥发”交付房屋并办理了房产证。1999年,“吉元”委托陕西省商品房面积公正计量站,对所购房屋面积地测量报告显示,祥发大厦三四层建筑面积为2656.63平方米,与合同约定面积相差254.92平方米。后双方协商解决未果,“吉元”遂于2000年4月6日向西安仲裁委申请仲裁,并交付仲裁费12.7284万元。仲裁结果认定,“吉元”所购祥发大厦三四层商品房面积为2561.64平方米,短缺350.18平方米,“祥发”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然而,这起“房产纠纷”并没有画上句号,起因是“吉元”曾三次变更仲裁请求。西安中院审理后认为,“西安仲裁委西仲字(2000)第32号“裁决书处理的是吉元公司2000年4月6日的仲裁请求内容,且裁决超出原请求范围……故该裁决违反法律程序。
日前,“吉元”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长姜德杰在接受采访时说:“房产面积缩水已是铁的事实,这场官司我们要打到底。”本报将对此追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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