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政府第五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在昆明举行新闻发布会,公报我省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全省普查时点实际登记的总人口数为4235.9万人。
经过近30万人口普查人员的艰苦努力,我省高质量地完成了第五次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复查验收、手工汇总等前期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重要成果。此次公报的主要数据为第一号,包括全省总人口、人口分布、家庭户人口、年龄构成、性别构成、民族构成、各种
| 受教育程度人口、城乡人口共8组数据。
据省政府第五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省统计局局长赵钟岳介绍,我省人口自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以来有以下变化:一、人口过快增长的势头得到有效控制。全省普查时点实际登记总人口为4235.9万人,据此计算,全省人口上世纪90年代的年平均增长率比80年代后期下降了4.4个千分点,下降幅度达25%。与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相比,年平均增加52.14万人,年平均增长率为1.32%。这一结果表明,我省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不仅平稳度过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三次生育高峰期,有效控制了人口过快增长的势头,而且开始进入低生育水平的发展阶段。二、人口素质进一步提高。这次人口普查我省人口的文盲率为11.39%,比第四次人口普查时的25.44%下降了14.05个百分点,下降幅度为55%。同时,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在总人口中所占比重均有明显上升,与第四次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受教育程度的人口比重上升了1.49倍,具有高中受教育程度的人口比重上升了60%,具有初中受教育程度的人口比重上升了54%,具有小学受教育程度的人口比重上升了18%。90年代我省人口素质提高的速度之快为新中国成立以来所罕见,这种变化趋势反映了全省在近10年中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发展高等教育、落实扫除青壮年文盲等措施所取得的成效。三、人口老龄化进程有所加快。与第四次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比重由31.66%下降到26.02%,下降了5.64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由4.9%上升到6.0%,上升了1.1个百分点。这一变化结果表明,我省人民生活水平和医疗卫生条件不断改善,人口老龄化进程有所加快。四、家庭户规模继续缩小。这次人口普查我省家庭户规模为3.73人,比第四次人口普查时的4.51人减少0.78人,家庭户规模的缩小,主要是加强人口控制和生育水平下降所产生的积极效果。五、少数民族人口的增长略快于汉族。这次人口普查全省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比重为33.41%,比第四次人口普查时的33.39%有所上升。六、人口城镇化水平有明显提高。按新的划分口径计算,这次人口普查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为23.36%,即使按可比口径计算,城镇人口的比重也明显高于第四次人口普查时的14.72%(按“四普”口径计算,“五普”城镇人口比重为18.56%),这表明90年代我省社会经济发展迅速、社会经济结构明显改善,从而促进了人口城镇化水平的提高。施铭(云南日报)
2000年云南省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一号)
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于2000年11月1日进行了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登记工作。在国务院和省政府的领导下,在全省各族人民的大力支持下,在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经过近30万普查人员的艰辛努力,高质量地完成了我省第五次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复查验收、手工汇总等前期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重要成果,计算机数据处理等后续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主要普查数据的手工快速汇总工作已经完成,现将我省人口普查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全省总人口
全省普查时点实际登记的总人口数为4235.9万人,普查登记结束后,国家根据全国有代表性的事后质量抽查结果对全国数据进行平衡与衔接,按照1.81%的漏登率增加各省总人口,这样我省普查时点总人口为4287.9万人,同第四次人口普查1990年7月1日零时的总人口相比,十年零四个月共增加590.6万人,增长15.97%,年平均增加57.2万人,年平均增长率为1.44%。
二、人口分布
全省16个地、州、市的普查实际登记人口分布为:
昆明市:578.1万人
曲靖市:546.6万人
玉溪市:207.3万人
昭通地区:459.2万人
楚雄彝族自治州:254.2万人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413.0万人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326.9万人
思茅地区:248.0万人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99.3万人
大理白族自治州:329.7万人
保山地区:234.8万人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108.3万人
丽江地区:112.7万人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49.2万人
迪庆藏族自治州:35.4万人
临沧地区:233.1万人
三、家庭户人口
2000年11月1日零时,全省普查实际登记家庭户为1086.2万户,家庭户人口为4047.4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95.55%,家庭户平均规模为3.73人,比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时的4.51人少0.78人。
四、年龄构成
全省普查实际登记的总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1102.1万人,占26.02%;15~64岁的人口为2879.6万人,占67.98%;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254.1万人,占6.0%。同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5.64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1.10个百分点。
五、性别构成
全省普查实际登记的总人口中,男性人口为2219.8万人,占总人口的52.41%,女性人口为2016.0万人,占总人口的47.59%。总人口性别比为110.11(以女性人口为100,男性对女性人口的比例)。
六、民族构成
全省普查实际登记的总人口中,汉族人口为2820.6万人,占总人口的66.59%;少数民族人口为1415.3万人,占总人口的33.41%。
同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了357.7万人,增长14.52%,少数民族人口增加了180.9万人,增长14.66%。
七、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全省普查实际登记6周岁及6周岁以上人口中,接受大学(指大专以上)教育的人口为85.3万人,占2.23%;接受高中(含中专)教育的人口为278.0万人,占7.27%;接受初中教育的人口为899.4万人,占23.53%;接受小学教育的人口为1896.3万人,占49.60%。
同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口中拥有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数有如下变化:具有大学受教育程度的由807人上升为2013人;具有高中受教育程度的由4095人上升为6563人;具有初中受教育程度的由13795人上升为21233人;具有小学受教育程度的由37905人上升为44768人。
全省普查实际登记总人口中,文盲及半文盲人口(15岁及15岁以上不识字或识字很少的人口)为482.3万人,同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相比,文盲率由25.44%下降为11.39%,下降了14.05个百分点。八、城乡人口在全省普查实际登记总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989.6万人,占总人口的23.36%;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3246.3万人,占总人口的76.64%。注:(1)、本公报为初步汇总数。(2)、各种人口结构数据按全省16个地、州、市普查实际登记人口计算。(3)、文盲、半文盲人口及文盲率:文盲、半文盲人口指15岁及15岁以上不识字或识字很少的人口;文盲率指15岁及15岁以上不识字或识字很少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4)、城乡人口:城镇人口中城市人口指设区市的市区人口,不设区市的市区人口;镇人口指县及县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建制镇的镇区人口,其他建制镇的镇区人口。乡村人口指集镇和农村人口。此次人口普查的城乡人口划分采用新口径,按《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试行)》(国统字[1999]114号)计算。云南省统计局2001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