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范步通讯员宋明亮张琦)昨日,襄樊市中院作出一审公开宣 判,以受贿罪判处该市原国税局副局长陶正非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非法所得赃款95.84万元予以追缴;以受贿罪和贪 污罪判处该局原基建办公室副主任鲍睿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万 元,同时追缴非法所得赃款78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1997年6月至2000年元月,陶、鲍二人共同或单独收受、索 取施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