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省公、检、法、司部门日前联合发出《关于敦促犯罪分子限期投案自首的通告》,推动海南省严打整治斗争。
通告规定,自公布之日起至6月30日以前,一切刑事违法犯罪人员,主动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或者其它有关部门投案自首、坦白交代犯罪事实的,将一律以自首论,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刑事违法犯罪人员自首后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或者提供侦破其他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