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喻)市建委昨日公布沙滨路“4·20”重大安全事故处理决定,该工程项目经理向永忠将终生不得在渝从事建筑业。
4月20日7时30分,沙滨路二期工程A标段一处钢筋笼失稳倾倒,9名作业工人全部坠地,3人死亡,6人受伤(其中1人重伤)。
发生事故的A标段由沙坪坝滨江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组织建设。现查明事故原因:施工单位葛洲坝水利水电工程集团公司,未按原定措施搭设满堂脚手架。高近27米的独立墩柱钢筋笼未与脚手架做任何支撑连接,自身刚度不够,加之工人违章作业,造成钢筋笼失稳倾倒。
市建委的处罚决定如下:即日起,停止中国葛洲坝水利水电集团在渝投标活动,待沙滨路二期工程A标段完工后,清退出渝。鉴于项目经理向永忠脱离工作岗位,造成现场安全、技术管理混乱,自发文之日起,项目经理向永忠终生不得在渝具体从事建筑业。取消工程监理方重庆长信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2001年度的评优评先资格,2001年度年检定为基本合格。项目总监马顺元3年不予评定项目总监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