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淑玫)近日,河北省石家庄市劳动监察大队对石家庄市区
内各企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进行了劳动用工执法专项检查,发现一
些企业仍然存在着用工不签劳动合同、延长试用期、非法收取风险抵押
金等违法现象。
劳动监察大队在检查劳动合同的签订和鉴证时发现,劳资双方的协
议中大都存在权利和义务不对等的现象。如一家私营企业竟然在协议中
规定“在本公司工作期间由个人造成 的伤亡、生病概不负责”等等;职
工在劳动合同的认识上也存在着误区,认为劳资双方草签的协议就是劳
动合同,所以一些黑心老板以“白纸黑字”为由堂而皇之地侵害劳动者
的合法权益时,劳动者敢怒不敢言。还有一些企业招聘职工时,先试用
后签合同,试用期多长老板说了算,然后以“试用期不合格”为由频频
换人,以达到廉价使用劳动力的目的。
石家庄市劳动监察大队副大队长李祥忠向记者介绍说,正式的劳动
合同必须是双方自愿签订,并经过劳动部门鉴证确定有效。而按照劳动
部的有关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并且对
试用期的长短也有明文规定,一般来讲,合同期在6个月以内,试用期
不得超过15天;合同期在6个月以上至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天;
合同期在1年以上至2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天。
劳动部门在检查中还发现,有的用工单位向求职者收取风险抵押金,
这种行为是违法的。
劳动部门提醒求职者要加强自我保护观念。发现侵权行为可拨打电
话7049626,向石家庄市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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