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迎春)为有效推进我省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省政府决定从4月份开始在省级预算单位中组织开展清产核资工作。省委副书记、常务副省长李成玉在4月27日召开的动员会议上要求,加大组织力度,严格有关纪律,确保工作质量。
李成玉指出,在政府转变职能以及财政运行机制向公共财政转变的新形势下,开展省级预算单位清产核资,既是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需要,也是加强预算单位财产管理的重要措 施和促使预算单位资金规范管理的有效手段。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这次清产核资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和部署,认真负责地抓好这项工作。要通过这次清产核资工作,全面摸清预算单位各类财产“家底”,切实清理核实预算单位各项收入及支出情况,严格做好预算的资金核实,认真清理核实预算单位人员结构状况,建立健全预算单位财务与资产管理制度。
为确保这次清产核资的工作质量,李成玉要求各部门一定要把工作做到实处,切忌走过场。要严格工作措施,坚持“四结合”和“对、查、点、清”即:把实物盘点同账务核查结合起来,把资产清理同负债核查结合起来,把收入渠道清理与支出结构核实结合起来,把人员及编制核对与支出结构清查结合起来;采取“以账对物、以物查账、见物就点、见账就清”的方法,做到清查程序环环相扣,清查对象账实相符。对预算单位清产核资工作中隐瞒真实情况、不如实填报、提供虚假会计资料的,要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相应处罚。
据介绍,为保证这次省直单位清产核资工作顺利开展,省政府已批准调整充实了省政府清产核资领导小组成员。省财政厅、人事厅、审计厅、监察厅、事务管理局、国土资源厅等部门为成员单位,负责整个省级预算单位清产核资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这次清产核资工作共安排6个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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