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长沙4月29日电 (陈广辉)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在邵东公开宣判一起由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督办的特大制售非法书刊案。被告人李大庆被依法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56万元;邵阳市湘物印刷厂被判处罚金14万元;被告人尹建文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7万元。
去年初,邵东有关部门先后接到四川等地的通报:邵东县有一个地下书店向这些地方 销售非法书刑。邵东有关部门经过认真调查,于2000年8月13日夜将李大庆等人抓获,并收缴非法书籍100多种5万多册。
经审理查明,李大庆系浏阳市人,个体经营户;尹建文是湘潭市人,邵阳市湘物印刷厂厂长。1995年11月至2000年7月,李大庆先后在自己承包的浏阳市北盛彩印厂以及邵阳市湘物印刷厂共非法印刷各类非法出版物11.4万余册,其中邵阳市湘物印刷厂非法印制各类非法出版物85320册。此间李大庆共购买、复制各类非法出版物70302册,贩卖26100册,被收缴44202册。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李大庆构成了制作、复制、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非法经营罪;邵阳市湘物印刷厂及尹建文均构成复制淫秽物品牟利罪、非法经营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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