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根据省有关部门的要求,汕头市财政局、市党廉办、市审计局近日联合发出《通知》,对领导干部借用公款限期进行清还。
该《通知》指出,这次清理的领导干部借用公款,专指财政性资金(包括单位预算内、预算外资金),国有、国有控股和集体企业资金。清理范围包括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以及各级地方金融机构。重点是市直单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各区、县(市)镇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