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温州五月五日电(记者朱小央)温州市纪委、监察局日前对官员违规受礼的行为作出进一步规定,要求政府官
员违规接受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在本月二十五日前一律上交。在规定期限内不如数上交者,将严格按照中纪委有关规
定处理。
温州市纪委、监察局再次重申,凡在温州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中担任副科级
以上职务的领导干部,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相当于副科 级以上职务的领导干部,以及国有企业中的中层以上领导人员都被列
为此次清理的对象。
清理的内容包括:各级领导干部接受直接管理和服务的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外商和私营企业主以及
其他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领导干部的父母、配偶、子女接受与该领导干部行
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如有接受者,一律限期在本月二十五日前上交所在单位,或者
直接缴入温州市纪委在银行开设的廉政专户。凡违反规定接受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且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如数上交的,
不论数额多少,一律给予警告以上的党纪、政纪处分,或者给予责令辞职、免职、解聘、辞退等处理。
据了解,温州市清理礼金礼券礼卡的工作已于今年二月份全面展开,到目前为止,全市各单位、有关部门已收到领导
干部上交的礼券、礼卡共计人民币三十一万多元。通过“五八一”廉政专户上交的礼金十二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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