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马远琼通讯员周华娆报道由广州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陈瑞昌等14名罪犯拐卖妇女儿童案,最近已被法院公开宣判。首犯陈瑞昌被依法判处死刑,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
首犯陈瑞昌纠合其弟陈子雄、陈文金等人结成团伙,以介绍工作为名,先后将27名妇女拐骗卖给村民做“妻子”从中牟取暴利。被拐卖妇女中有2人还是年仅13岁的幼女,有1名
陈瑞昌犯罪情节最为严重,曾拐卖妇女16人、儿童2人,并参与拐骗、接送、贩卖全过程。他多次关押、殴打、威胁被害人,一名被害人被多次拐卖后关押在山洞内三天三夜,被解救时双眼暂时失明,一名被害人为逃跑而坠崖死亡,社会影响极坏。陈瑞昌是刑满释放人员重新犯罪,主观恶性极深,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陈文金拐卖妇女9人,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陈子雄拐卖妇女6人,拐卖儿童1人,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