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日报讯(记者马骋)很少有人知道,本市涉案物品价格鉴定的唯一机构是上海市价格认证中心。1998年至今,该机构已为本市司法、执法机构鉴定涉案物品3.5万余件,仅今年1至3月就鉴定了3000多件,为司法公正提供了重要保障。
今年1月16日,浙江萧山国际货运公司一辆集装箱卡车在本市沪松公路口左转弯时,因车速过快导致车辆侧翻,将正在路旁推着自行车步行的安徽农民左某压伤,造成其双腿高位 截肢。经认定,驾驶员对事故负全部责任。左某在上海假肢厂有限公司定制骨骼式假腿一副,总价5万多元,并规定每4年更换一次。法院据此一审判决:货运公司和驾驶员共同赔偿左某残疾用具费50万余元。
让这家货运公司难以理解的是,根据《1999年浙江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参照标准的通知》,大腿假肢每副8000元,使用年限3年;上海其他假肢厂开出的同类假肢,每副价格近1万元,使用年限3到5年。上海尽管没有这方面的赔偿标准,但不应该让一家经营性企业的定价作为一项司法标准。该公司请教了专家,得到的答复是:涉案物品价格鉴定的权威机构应该是市价格认证中心。该公司顿觉豁然开朗,日前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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