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有关人士日前预测,未来5年,我国城市化水平预计将达到33%— 35%,新世纪前10年将达到40%。要实现这一目标,未来几年要做好4件事。
首先是注重城市体系的规划,积极稳妥地发展小城镇。未来5年城市化水平达到35%,年需增加城镇人口约1000万,相当于新增10个大城市。可见,小城镇建设直接关系到我国的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因此,建设中务必“合理布局、科学规划,规模适度,注重实效” 。
二是要充分发挥中心城市的作用,有计划地发展城市群和城市带,特别注重西部城市的发展。尤其是人口密度小的地区要依照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加大开发力度。
三是加快户籍制度改革,解除城市化发展的制度约束。在国家宏观调控的基础上,根据不同城市的特点,采用灵活的户籍政策;赋予“城市居民”新的涵义,逐步建立起以居住地划分城市人口或乡村人口的管理制度。
四是深化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全面提升城市的“拉力”作用。对于超大和特大城市,应着重提高城市发展的内在质量,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要有前瞻性和综合规划;加强产业结构调整,促使产业不断升级;对于中小城市和县镇,应倾力发展特色经济和劳动密集型产业,扩大工业化规模,突出专业化和区域特色,积极消化大城市扩散的产业、技术和信息,充分利用周围腹地的劳动力和资源,促进城市向集约型发展。(《中国改革报》2001.4.20唐冬梅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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