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份来自法院的资料正在提醒人们,规范涉外旅游是确立本市旅游业信用的当务之急。
最近,本市黄浦区法院接连受理18起因出境旅游不成而引起的诉讼,案情均为被告旅行社刊登广告承接出境旅游业务,原告支付了可观的旅游费后却吃了“空心汤团”,游客向旅行社交涉后才得知,系旅游公司的部门承包人盗用了旅行社的名义行骗,而经办人已携款 而逃。
据披露,涉案的旅行社全无承揽和组织出境旅游业务的资质,然而却被不法分子利用刊登广告,招徕游客。某旅行社国际部被人承包后,经办人仍将出境游的办理地点、联系电话均设在公司内,又擅自印制了部门章对外使用,而案发后旅行社称他们根本不知有此印章。
不少旅行社为了提高经济效益,采取将部门对内或对外承包的方式,确保自己的盈利,只要部门有利润上交,旅行社通常对部门的工作不加干涉,如一家涉案旅行社就印制了两枚业务专用章,将其中一枚交承包人使用。旅行社原以为,只要在承包合同中表明“发生纠纷由承包方承担责任”的条款就完事,结果由此铸成大错。
据了解,在这18起案件中,涉案金额最少的为9000元,最高的为11.26万元,半数以上超过了3万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尽管旅行社无出境游业务,也未授权给承包人经营此业务,但承包人却以旅行社的名义与游客签订了合同,游客因此受到欺骗,相关的旅行社难逃承担游客相应的经济损失。
近年来,出境旅游纠纷案件不断增多。有关法律界人士建议,旅行社应向游客公开相关业务的资质证书,游客在与旅行社旅游签约之前也应要求旅行社出示这类证书;工商、旅游管理部门应严格检查,对在实际操作中将涉外旅游承包给个人的旅行社予以严肃查处,规范旅游市场,避免恶性竞争;而涉外旅游业的不法承包一般通过虚假广告进行欺诈,因此加大对广告的审查力度,可以明显遏制这类欺诈行为发生,有关部门就定期特别是旅游高峰来临之前,对广告经营者、发布者进行检查、监督,如有发生违规行为,应当严肃处理。(本报记者 宋皓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