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境内山地、平原、丘陵交错,气候温暖,雨量充沛,既适宜种植经济作物又适宜粮食作物生长,是中国稻谷主产区之一。
据史载,明代,广东粮食生产获前所未有的大发展,不仅耕地面积大幅增加,单位面积产量也有很大提高。16世纪,潮汕地区的稻谷平均亩产量高达256公斤,居全国之冠,全省平均亩产也高达208公斤。清初,广东开始粮食短缺,主要原因是:山多田少、歉收和人口 增长较快。到了清末,外敌入侵、朝纲腐败及战乱,广东缺粮问题变得突出。民国期间更为严重。
粮食产量
新中国成立后,广东的粮食生产大体可分5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53年以前,第二阶段是50年代前期,第三阶段是“大跃进”时期,第四阶段是60年代前期和“文化大革命”时期,第五阶段是社会主义建设的新时期。
1952年,广东的粮产比1949年增长18·03%;1957年第一个五年计划完成时,粮食总产达到108·9亿公斤,比1952年增长了27 ·47%。随后3年,由于“瞎指挥”和“浮夸风”逐渐严重,粮食产量急跌了19·61%。到1961年开始回升,1962年第二个五年计划结束时,粮食总产量比上一个五年减产8·68%。从60年代到80年代前期,粮食产量总的趋势是保持小幅不断递增,1984年达到了一个新水平,比1949年增长1·7倍,达到196·02亿公斤。
1987年以前,广东的人口增长一直低于粮食增长速度,人均占有的粮食产量在1978年前的多数年份高于全国人均水平,但从1978年开始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而且距离越来越大,1978年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8公斤,到1987年更达91·5公斤。
粮食收购
在1949年—1952年国家经济恢复期,国家除了向农民征收公粮外还征收部分余粮,实行市场自由收购。从1953年秋季开始实行统购(计划收购),将粮食收购和公粮征收合称为征购,征购的粮食用于安排统销(计划供应)或统一调拨。征购、统销和统一调拨的粮食都是计划内由国家统一管理的粮食。除计划管理的粮食外,1965年—1968年以及1974年后,还有计划外议购议销的粮食。
1953年10月16日,中央作出《关于实行粮食的计划收购与计划供应的决议》,11月23日,《关于实行粮食的计划收购与计划供应的命令》下发,这标志着粮食统购统销政策正式实行。广东因是新解放区,担心粮食产量不够而要求“推迟半年推行”,但未获准,广东遂与其它省份一起从1953年秋季开始实行粮食统购统销。
粮食流通
1949年10月—1953年10月实行的是粮食自由购销;1953年11月—1967年,农村粮食集市贸易和统购统销并存,仅控制交换品种和进场人员;1967年下半年开始,农村粮食集市贸易停了,只剩统购统销;1978年国家全面放开农村粮食集市贸易,全面恢复粮食议购议销;1984年以后,局部地区出现“卖粮难”问题。
从1985年1月1日起,国家取消粮食统购统销,改为合同订购,订购以外的粮食可自由上市交易。在此粮食流通“双轨制”基础上,1988年5月1日,国家对粮食生产资料开始补贴,1991年加大改革力度,目标是粮食统销价达到或接近市场价。
1992年4月1日起,经国务院批准,广东按照“计划指导,放开价格,加强调控,搞活经营”原则,把粮食购销经营和价格放开。(专题采写:本报记者 王钧 陈卉 李桃卢冬红 关春瑜 王青草实习生 俞岚 冯雷 朱德喜 本报记者 李向新 梁音实习生 郭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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