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窃电情况日趋严重,少数供电人员与“窃电专业户”联合对抗用电检查人员
目前,广东一些地方窃电情况日趋严重,窃电形式正朝着集团化、智能化方向发展。打击窃电违法行为已成为当前制止国有电力资金流失、防止电价回升的一项重要任务。
窃电损失难以计算
从全省近期发生的窃电案例看,各种各样的窃电手法不下70种。
肇庆市的供电线损是全省最高的,而四会市供电局的线损又在肇庆名列前茅。据该局负责人介绍,高线损很大程度是电力被窃造成的。现在四会市每年被窃电量高达600万千瓦左右,如不大力打击窃电行为,直供部分用电的线损有可能升至15%,每年被窃电量将达2000多万千瓦,这无疑对电价继续下调造成很大压力。
近日,四会市电力工业局查获了有窃电行为的六家砖厂。据介绍,窃电行为较多出现在砖厂、水泥厂等用电大户上,1998-1999年间,高峰期每天可抓到三四个窃电的砖厂;几年前查获的一家小炼钢厂,其累计窃电量更是超过100万千瓦时。据调查,一些用电量大的酒店、旅馆窃电行为也很突出。不久前,稽查人员怀疑某家酒店偷电,但循线路查了几遍,却总是发现电线到阳台上就失踪了,几经周旋,最后在装修层下找到了窃电设备。原来,店主在建房时就已打定主意从偷电中捞取开店的利润!类似情况在开平、新会、三水等地也相当普遍。
全省因窃电造成的损失究竟是多少?省电力集团一位工程师摇着头称难以计算。广东省1999年对已查获并上报的案件统计出的直接损失是4000万元左右,但有关人士指出,这只是冰山一角。
窃电手法五花八门
据了解,五六年前窃电者的手段仅限于“倒拨数字”、“二次开路”等几种,而现在“钩线”、“短接电流互感器”、“调慢电表”、“重绕线圈”等手法已屡见不鲜,呈多样化发展并日趋隐蔽。
日前记者随电力部门进行调查时发现,省内不少乡镇的电器商店都可以买到“节能”的假封印电表和假变比互感器。日前在肇庆地区查获的一起涉及多个企业的窃电案中,窃电者竟然拥有相同的假封表钳和铅封,而这些用品通常只能通过特殊渠道订做才能获得。种种迹象表明,社会上已出现了一批从事帮他人窃电的“专业户”。
与此同时,少数供电人员参与窃电活动,使查处工作更显复杂。他们被“电老鼠”收买后,为其通风报信,或在计量装置、抄表记录上做手脚。某市电力工业局近日便在对一宗窃电案的查处中,发现一名计量人员通过调校电表参与窃电,对他顺藤摸瓜后,带出了一连串的案件。
更有甚者,在窃电高额利润的刺激下,“电老鼠”与“窃电专业户”已经联手起来对付用电检查人员。一位电力工业局长告诉记者,在调查一宗法人窃电案期间,他就收到过一封匿名信:“听说你太太很漂亮,听说你儿子七岁了……你看着办吧。”
窃电案件查处不力
与窃电非法犯罪分子嚣张气焰相比较,目前我国的相关法律的震慑作用略显不足。据反映,由于计量装置多安在用户终端,电又是无形之物,“电老鼠”往往很容易灭迹,人赃俱获的机会很少。用电检查人员说,技术上的困难可以从技术方面解决,最棘手的问题还是相关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有待加强。
据了解,窃电量的认定是电力部门一个特别头痛的问题。广东省电力集团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贺律师指出,他所了解的一些窃电案中,司法机关一般只能根据窃电者承认的窃电量来量刑,因为窃电起始时间的取证是件非常困难的事情。实际上,电力部门在窃电者不配合调查时,有计算窃电量的公式,但是这种认定目前还缺乏法律权限。而且刑法中没有“单位盗窃罪”一说,不少法人窃电案最后的查处结果,往往只是补交电费、缴纳违约金、接受行政处罚,至于刑事责任,则是不了了之。
四会市供电局一位副局长告诉记者,去年该局查了60多起窃电案,只有两起能起诉。正是低风险、高“利润”,助长了窃电歪风。本报记者彭小军 通讯员莫建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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