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海讯 南海大沥一家大型铝材厂的一位车间主任利用职权,大肆向厂内职工“借钱”,继而携近13万元巨款潜逃,使30多名职工无辜受损。5月6日,笔者约见了受害者,了解事件经过。
主任强权“借钱”
受害者告诉笔者,自从去年10月到今年2月以来,这位车间主任大肆向厂里员工“借钱”,由于车间主任对职工握有“生杀予夺”的大权,员工们不得不把钱借给他,而且不敢向其索要借条。据受害者介绍,这家工厂的车间主任有很大的权力,只要他一句话,就可以解雇员工,厂里就有工人因为不借钱给车间主任而被开除。
在众多的受害者中,他们被“借”的钱从几千元到一万元不等。一位受害者告诉记者,自己家里有70多岁的老母和几岁的孩子,夫妻两人在外打工,每月的工资只有1000多元,每年省吃俭用只能储蓄5000元左右。去年10月份,车间主任向他“借去”5000元钱,这就意味着自己一年的辛苦劳动付诸东流。
在这位主任逃跑后,受害的职工曾经找到工厂的老板,由于牵涉的人数较多,老板曾经两次召集受害者开会,要求职工要通过法律的手段来解决问题。
厂方认为是私人经济关系
这位主任能够大量向职工“借钱”,是由于他手里掌握解雇员工的权力,而员工又惧怕被解雇。但是在笔者向律师咨询时,律师却说:“按照《劳动法》规定,解雇员工有严格的法律程序,车间主任随便解雇员工是违法的。”据厂内职工介绍,这家名气很大的铝材厂却一直没有和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笔者就此事走访了该厂。厂长助理对笔者说,厂里的确给车间主任下放了较大的权力,但是后来厂方发现车间主任的权力过大,于是在2000年8月25日出台了《关于招聘、辞退职工及班长任免的规定》。
其中明文规定车间主任不能擅自招收、辞退职工,如果有违规现象,员工可以向厂办公室反映情况。厂长助理说:“职工借钱给他是属于他们私人之间的经济关系,受骗是工人自己的责任。在事件发生后,厂方曾经两次召集受害员工,教他们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对此事厂方已仁至义尽了。”
对于职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厂长助理认为,由于厂里职工流动性比较大,执行起来比较困难,所以大部分职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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