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昕)为强化财政监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省财政厅、省监察厅、省控办从今年初开始在全省开展控购纪律大检查,共分自查、重点检查和全省联查3个阶段,到目前,自查和重点检查已经结束。
据了解,我省辖区内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自1999年以来未检查、未纠正的违反控购政策的问题均在这次检查范围之内,检查的重点是行政事业单位存在的超标、超编违控购 买的小汽车,特别是“公车私照”问题。
省控办主任赵宝贵告诉记者,近年来,由于我省坚持小汽车编制管理,按编配车,对无编、满编、超编的单位严格控制一律不准购车,没有特殊情况不得随意增加小汽车编制。然而在这次检查中却发现,有部分单位的领导置党规政纪于不顾,巧立名目,弄虚作假,存在公车私照、无控购车、占有公检法司车辆编制、上假公安牌照、高价租车等现象。根据中纪委和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对这次查出的违纪违控问题,将本着“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采取罚款、对主要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等形式进行处罚。
从目前的检查结果看,由于各市前期准备工作做得扎实有效,全省自查阶段共报违控车辆2250部。重点检查期间,全省共抽调283人,组成91个小组,对各级政府的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进行了大检查,现已查出违控车辆2396部,违纪金额达3594余万元,已缴入库资金6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