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广东某省级大医院药学部兼药剂科主任刘某,在吃吃喝喝中非法收受贿赂20多万元,并有财产80多万元来源不明,日前被越秀区法院判处蹲监8年6个月。
据越秀区检察院指控,1996年至2000年期间,刘某利用主管全医院药品采购、供应工作的职务之便,频频与有业务往来的八家药品公司出没于广州各大酒家、宾馆,在酒足饭饱之余,先后42次收受该八家药品公司有关人员贿赂近23万元,为其谋取利益。另外,扣除刘 某和家人能说明合法收入来源并查证属实的财产,尚有80多万元刘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去年9月23日,刘某在监察人员的陪同下到检察院自首,主动交出以其个人和家庭成员名义存储的银行存折、存单69万多元以及部分现金和三部手提电话。刘辩称自己并非主动索取药厂和供应商的“红包”,而收取“红包”并不意味进药量的增大,没有损害医院的利益,受贿数额是多年所收“红包”积累形成的,他亦曾多次拒收“红包”。
据了解,刘某收的“红包”,每次少则1000元,多则两万。
法院审理查明后,以受贿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8年6个月。(文/曾春波 林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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