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滨州讯 按有关规定,城区夜晚行车不应开远光灯,然而,在滨州市却不是这样,许多司机经常开着远光灯夜行。为此,一位北京客人还专门致信当地媒体,批评这种违规行为。说实在的,这也不能全怨司机,因为滨州市区的路灯太暗了。
有关部门提供的资料表明,1997年,滨州市区照明覆盖率为94·6%,路灯用的是第三代高压钠灯;现在,照明覆盖率已降到84·2%,路灯换成第二代高压汞灯,亮度比原来减 少一半。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问题就出在经费上。4月25日记者采访了滨州市路灯管理处的高主任。他说只要拿出50万元,把路灯全换成高压钠灯,亮度一下子就能提高一倍。可是因为缺钱,反倒把七八十元一支的钠灯换成了20多元的汞灯;线路设施老化,也无力更换,风雨天常得停电熄灯;惟一的一辆高空作业车已报废3年,还在超期服役。到现在,4月份的10万元电费还没着落呢。
据了解,滨州市区共有2654盏路灯,去年一年电费支出90万元,人员工资、办公费用支出40万元,维修费用近20万元,而当年财政拨款仅为110万元,不足部分就得靠管理处自己去挣。这也就是说,管理处被定性为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据说,这在全省同类城市中是惟一一例。
该市路灯管理处20个人,有一个门市部和一个施工队。据说,前者利润微薄,后者要四处承揽路灯工程,挣钱也不易,如果体制不变,就难以摆脱困境。
当然,从经营城市的角度看,路灯不应是“赔钱买卖”。据介绍,威海市路灯管理处拥有一个广告公司,按规定凡线杆灯箱广告一律由它制作,这虽有垄断成分,但实实在在减轻了财政压力。还有的城市将线杆广告经营权一次性拍卖,换取资金建设路灯。
滨州的情况有点复杂,线杆灯箱广告审批权在城管部门,广告制作则是社会上多家广告公司分割“地盘”,路灯管理处只能收取一点租赁费,一根杆每天3至5角钱,而且仅限于两条路,即黄河5路、渤海5路。路灯固然都归管理处负责,杆子却各有其主,如黄河4路属电业局,黄河3路属工商局等。若借鉴威海模式,还需理顺许多环节。(通讯员 许光辉 记者 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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