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5月7日讯 记者今天从济南市有关部门获悉,从5月8日开始,规划已久的济南市泉城路拓宽改造工程将进行前期拆迁。
该工程是《济南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于去年9月1日正式施行后的第一个大的拆迁工程项目。泉城路拆迁工程负责人今天向本报记者表示,市政府不再专门下达文件,一切依法拆迁。对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和安置。对住宅房屋拆迁采 取房屋补偿、易地安置及货币补偿两种方式。原住宅房屋是平房和筒子楼房的,所补偿的房屋面积是原住宅房屋建筑面积的2·86倍;原住宅是楼房的,所补偿的房屋面积是原住宅房屋建筑面积的2·08倍。货币补偿的价格标准是按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120元加房屋及附属物的作价补偿费。对非住宅房屋,一律实行货币补偿方式,其补偿标准由拆迁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指定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现场评估确定。无论住宅还是非住宅,对提前搬迁的均按提前天数进行奖励(最多不超过7天)。
按计划,道路工程将于5月底前全部拆迁完毕,7月底前完成地下管线铺设,确保年底前道路拓宽工程竣工。(记者 晁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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