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5月9日讯 徐宗涛黑社会性质特大犯罪集团一案的审查工作已经完成。昨天,该案由检察机关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不日将开庭审理。
检察机关认定,1994年初,被告人徐宗涛纠集被告人李保国、黄勇、逢守军、蒋倩、庞峰等20余人,集体食宿在徐宗涛的住处,并购置了猎枪、砍刀等凶器,结伙进行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并逐渐扩张其恶势力。到1999年,徐宗涛共网罗了60余名刑满
以徐宗涛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公然蔑视法纪,在济南等地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进行犯罪活动,动辄动用刀枪棍棒、斧头等凶器打打杀杀,为除掉其他帮派,他们在光天化日之下进行火并。先后实施各类犯罪活动50余起,涉嫌组织、领导、参加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绑架等16个罪名,致使5人受伤,损坏公私财物价值近7万元,抢劫、盗窃、敲诈勒索财物价值120余万元。(厚浪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