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邮件 搜索 新闻 短信 聊天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观点:评禁止大学生结婚与企业限制员工之间结婚

http://www.sina.com.cn 2001年05月11日05:18 中国青年报

  近期有两个热门话题,一是某企业规定本企业的员工之间不能结婚,如果结婚必须解除劳动合同;另一个是有人质疑中国高校大学生不能结婚的规定,认为这种做法有违婚姻法的基本精神。这两个问题都关系到公民的基本人权———婚姻权的问题,所以格外引人瞩目。

  看起来,两个问题都是婚姻权的问题,但实际上企业限制员工之间结婚是市场主体的个别行为,而禁止在读大学生结婚的行为则是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定。所以在分析时必须分
开讨论。

  关于企业的员工之间是否可以结婚的问题,从表面上看是一个市场主体与另一个市场主体私下谈判商定的事情。在完全充分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双方的合同条款想怎样谈就怎样谈,他人和国家的法律毋需干涉。但是,前提条件是合同的双方必须处于完全平等地位,如果一方处于弱势,这种谈判就很可能会出现稀奇古怪的内容,比如不允许员工谈恋爱、不允许员工生孩子等等。在这时,劳动法特别是劳动合同法的存在就很有必要了。如果劳动合同法不将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进行法律上的硬性分工,劳动者的权利就得不到保障。现在,人力资本相对过剩,拥有人力资本的大学生在求职时不得不接受屈辱的条款,如果国家的法律再袖手旁观,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将会得不到尊重。所以,在劳动合同谈判中,必须有劳动法为人力资本的提供者先行争取最基本的权利,这是社会文明的起码要求。事实上,世界各国在劳动合同法中都有关于禁止条款的规定,我国也不例外。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尊重员工的基本权利,防止企业以契约自由的名义增加员工的义务。解决企业与员工之间合同的问题必须依靠法律,而不能仅仅依赖个别员工与企业的谈判。

  禁止高校大学生结婚问题的解决方式则不同。我们不能通过强化立法来干涉高校的权力。允许多少分数线以上的学生入校也是学校自己的事情,政府不应干涉。只要学校不违反禁止歧视的法律规定,事先将标准公开,他人无权过问学校的私权利。如果是一个爱护自己名誉并试图在竞争中站稳脚跟的大学,一定会制订合理的规则,吸引全世界优秀的考生。任何一所负责任的大学都不会拿稀奇古怪的校规来约束学生。

  但这一问题在我国又走形了。大学是政府的大学,大学的好坏与校规的制定者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所以,各种规章制度满天飞,而学生在进入大学之前,实际上没有机会接触到学校的具体规定,他们除了在分数上自己作主外,在其他方面毫无选择的权利。大学生是否应该结婚,在我国婚姻法中已经有了明确的规定,大学的规章制度里面原本不应该出现这一类的规范。但是,由于大学的管理彻底地行政化,这种不合理的规定也以政府规章的形式出现了。改变这种状况的途径是,将大学规章的制订权重新交给大学,由大学自行规定。

  两个问题,必须分别采取两种不同的解决方法。关于企业的劳动合同问题,可以通过约束当事人一方权利的方式达到权利义务的平衡。而关于在读大学生禁止结婚的规定,则可通过权利的下放由高校自主决定,前提是学校的决定不得与国家的法律发生冲突。(作者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乔新生


发表评论】【时事论坛】 【关闭窗口

新 闻 查 询


 相关链接
国外一研究显示工科女大学生最难结婚 (2001/05/09 16:34)
观点:尊重法律也要尊重“规定” 大学生不该结婚 (2001/05/09 09:28)
专家质疑“不准在校大学生结婚”的合法性 (2001/04/30 10:09)
教育热点话题:“不准在校大学生结婚”合法吗? (2001/04/30 09:35)
海外传真:在法国,大学生可以结婚 (2001/04/28 08:49)
 新浪推荐
新浪网隆重推出手机短信顶级新闻服务
幽默、美图、FLASH…动漫频道正式推出!
聚首新浪放飞爱情梦想-新婚专题五月登场!
来星座频道解读命运密码 把握爱情脉搏!
订阅手机短信NASDAQ最新行情
2001高考专栏全新推出 600所高校一网打尽!
中国队第7次冲击世界杯
GlobalEnglish 三个月练就流利口语



网站简介 | 用户注册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中文阅读 | RichWin | 联系方式 | 帮助信息 | 网站律师

Copyright © 1996 - 2001 SINA.com, 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