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玉林5月10日电 记者廖正彩 通讯员卢业新 曾昶报道 5月9日,玉林市中级法院依法对制造毒品,号称广西第一大冰毒案的4名被告人林明健、朱翼、谭机明、梁永光作出一审判决:依法判处林明健、朱翼、谭机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梁永光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林明健、朱翼、谭机明、梁永光伙同王强、王松江(另案处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