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广州赛马娱乐总公司总经理黄启桓(人称“马王”)的副手、该公司副总经理王燕萍在广州中院受审,她被指控贪污及职务侵占人民币22万余元。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0年5月,王燕萍在担任广州赛马娱乐总公司副总经理兼控股的广州三环电脑公司总经理期间,在分配给股东股金27万元后,由股东返还10万元,其中的8万元被王据为己有;1999年,王燕萍花费6万元人民币以获取“香港科学院荣誉博士”称号,事 后开发票在单位报销。检方认为,以上行为已构成贪污罪。
另外,王燕萍在兼任广州金骥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期间,虚开发票17万余元报销,王自己从中侵吞了8万元。检方认为,此举已构成职务侵占罪。
在昨天的庭审中,王燕萍从一开始就大献谀词——在得知主审法官姓邓时,王说:“一听到这个姓,我就肃然起敬!”搞得法官哭笑不得。之后,面对法官和公诉人的提问,她常常答非所问,甚至对于一些只需回答“是”与“不是”的问题,她也能扯到风马牛不相及的地方去,法官不得不一次又一次地打断她。
昨天的庭审直到下午3时许才结束。法院将择日宣判此案。
又讯,今天,广州市中院将开庭宣判“马王”黄启桓受贿、挪用公款案。昨天受审的被告王燕萍曾向“马王”行贿7万元。
据指控,1996年和1997年的中秋节,王燕萍在黄的办公室送给黄人民币现金共计1万元。1997年底和1998年底,王以发奖金的名义送给黄人民币共计2万元。1999年2月和10月,王以广州金骥有限责任公司发购房补贴的名义,先后两次送给黄人民币共计4万元。
黄收下王送给的上述款项后,均据为己有,并用于赌马和个人的日常开支。
新闻背景:“马王”受审
今年2月23日,原广州赛马娱乐总公司董事长黄启桓受贿、挪用公款一案在广州中院公开审理。
黄启桓现年63岁。据广州市检察院指控,1994年9月至2000年初,黄担任广州赛马娱乐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广州赛马会法人、广州马会房地产开发公司法人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香港梁氏公司持牌人兼广州赛马娱乐总公司总教练梁×驹贿赂港币18.7万元;1999年初至1999年9月间,与其公司有合作关系的香港伟确(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梁×荣贿赂港币共计20.5万元,人民币1万元,黄统统笑纳。
1998年8月,黄启桓指使公司副总经理张励挪用广州马会经济发展公司200万元人民币,以归还其担保的私人借款,一年后归还。
庭审当天,面对检察机关的指控,黄基本上垂头表示“没有意见,完全属实”。(记者温建敏 张小奋 实习生 郑宗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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