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博兴5月10日讯 近日,博兴县人民法院对一起为索赔经济损失,非法扣押人质的案件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赵玉龙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被告人赵玉龙系博兴县赵楼村农民,2000年7月在自己家中开一“东晓酒家”,因在本地找不到女服务员,便到临朐县招聘了三名女服务员,不久三名女服务员以工资待遇低为由提出辞工。赵玉龙为设法挽回因找服务员所花费用,便设法通知三名服务员的父亲来博兴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