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从今年10月起,本市86个具有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职能的行政执法部门在开展行政执法时,也要向被检查对象述说一遍,并且必须出示执法证件。如果执法人员没有出示执法证件,你有权利拒绝检查。
据了解,这是内地第一个推行这项制度的省级行政区。
据悉,推行这项制度,旨在通过行政执法人员将政务公开的内容公示到执法现场、告知到行政管理相对人,告知的部分内容融入到执法文书中,以此增强行政执法透明度,进一步接受社会的监督。(记者丁昌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