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被省以下的邮政报刊发行局在当地封杀,这是不正常的现象,是越权行为
●深圳应亮出大都市的风范,而不应采用打压的方式干扰《南方都市报》的正常发展
●中国的新闻传媒只有走过一段与地域化、垄断化抗争的道路,才能进入一个信息共 享、信息自由流通的阶段
封杀行径注定破产
华中科技大学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教授、研究生导师屠忠俊:
深圳市报刊发行局对《南方都市报》发出“禁销令”的行为,违背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是用不正当竞争手段谋取经济利益的行为。
报纸在市场上发行就具有了商品性质,报业竞争应当是公平的,同样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读者对看哪份报纸有选择权。《南方都市报》通过市场竞争占领了深圳报业市场的相当份额,拥有了自己忠实的读者群。而深圳报刊发行局用行政手段剥夺读者选择这份报纸的权利,是倒退的市场竞争行为。
《南方都市报》是省委机关报《南方日报》的子报,同样是党领导下的报纸,与“禁销令”中所说的黄色、反动报刊有着本质的区别。湖北的《楚天都市报》同样是省委机关报的子报,在湖北各市、县发行,就从没出现过被类似情况。《南方都市报》却被省以下的邮政报刊发行局在当地封杀,这是不正常的现象,是越权行为。
这种封杀党报发行的行为在报业界是罕见的。深圳本地报纸要想真正占领当地报纸市场,就必须从自身做起,靠实力做大做好,而不应采用地方保护主义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封杀行径注定破产。
黑暗很快就会过去
深圳市政协委员、市总商会副会长、深展巴士有限公司总裁李岸生:
昨天,我从朋友处获知深圳有人对《南方都市报》进行封杀,最初认为这不可能,后找来一份报纸,仔细阅读才知道这是真的,我对深圳市报刊发行局及当地两家报刊发行部门的行为特别不理解,特别气愤,这是一种极不正当的竞争行径,注定会失败。
看完报纸后,我立即向深圳××报询问,他们也不能解释其中的原因,说事先不知情。我认为,深圳的有些报纸之所以不受百姓喜爱,市场占有率低,应从提高报纸本身的质量上做文章,而不应该采用这种不正常的手段,对报业市场进行干预。这对深圳来说,是极其不光彩的一件事,应引起深圳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应尽快解决,不能因此而剥夺了市民看报的权利。
《南方都市报》是一份相当好的报纸,新闻的写法十分精彩,策划、操作新闻的手法很独特、很到位,版面安排精彩,非常符合百姓的口味,深受市民喜爱。我相信,黑暗很快会过去,《南方都市报》将迎来更好的曙光。
深圳媒体要作解释
深圳市政协委员、深圳大学社会科学研究所所长莫世祥:
得知《南方都市报》被封杀的消息感到很吃惊。我认为这是一种短期行为,相信这种局面会很快得到改变。
最近国务院下发通知,禁止在经济上实行地方封锁,中央在经济领域不能实行地方封锁,在传媒领域更不应该这样。
深圳媒体这样做,可能有它们的理由,我特别想知道深圳媒体这样做的理由,希望对此作出必要的解释。如果没有恰当的理由来解释这种行为,仅仅是因为新闻行业竞争的话,我认为这就等同于经济领域内的地方封锁,实在是太不应该了。
报业不能画地为牢
深圳市政协委员、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宝安)执行董事、副总经理陈泰泉:
深圳市报刊发行局与当地两家报刊发行部门联合封杀《南方都市报》的行径是一种行业不正之风,是一种垄断行为,这种封杀没有任何依据。
深圳正在向成为国际化大都市的战略目标迈进,应亮出大都市的风范,而不应当采用打压的方式干扰《南方都市报》的正常发展,这种行径是不对的,深圳没必要这么做,这样不仅不能起到阻碍压制《南方都市报》发展的目的,反而给对方做了免费广告,从而极大地提高了其知名度和影响力。
《南方都市报》特别关注社会的热点、难点问题,这是它深受百姓喜爱的主要原因。深圳报业应气度大一些,不能画地为牢,不能利用行政搞垄断。如果把这种行为引伸到商业领域,后果将不堪设想。就好比是,深圳规定只允许卖康佳和创维彩电,那深圳的彩电市场不就乱套了?
搞小动作违背原则
深圳市政协委员、著名作家苏曼华:
市场经济条件下实行公平竞争原则,读者愿买谁的报纸就买谁的报纸,这种权利是不容干涉的。深圳报刊发行局和当地两家媒体的行径无疑是无端地干涉了读者的阅读权,令人不齿。
当今社会,我们提倡报业之间的竞争,但必须是健康有序的进行竞争,而不是不公平、不正当的竞争。深圳报业市场应该有一个良好的竞争环境,报纸之间正当竞争只会促进深圳报业市场的发展,也将促进深圳本地媒体水平的提高,这是我们广大读者所希望看到的。但是,这种行径却让读者看到深圳报业市场竞争不光彩的一面,深圳某些媒体利用自己的优势,搞小动作,违背了市场经济的原则,这是不对的。深圳的媒体应迅速纠正这一错误做法,从自身找原因,提高报纸质量,以满足广大读者的需要。
不应这么小家子气
复旦大学新闻学院博士生导师张骏德教授:
深圳市报刊发行局与当地两家报刊发行部门不准《南方都市报》在当地报亭销售,是一种违背新闻传播规律、违背社会主义法纪的行为,为了搞行业垄断,采用极端的地方保护主义措施,既封杀了《南方都市报》的出版发行自由与合法权益,又取缔了深圳读者爱看《南方都市报》的自由权利以及公民的“知晓权”。这种做法,也不利于深圳当地报刊的进步。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报业竞争日趋激烈,更需要在严格的法制轨道上进行。按照信息传播规律,信息资源共享度加大,地区与地区之间信息交流日趋频繁,正是社会进步、生产力发展、受众需求的必然,谁也无法抗拒。深圳作为最早改革开放的宝地,应有更加开放的心态与海纳百川的广博胸怀,不应这么小家子气!
竞争手段极不明智
中国人民大学媒介管理研究所所长、报业经营管理学者宋建武: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和完善,报业出现竞争完全正常。深圳市报刊发行局和深圳两家报刊发行部门为垄断报业市场所采用的封杀手段在现代报业竞争中极不明智。
深圳:你怕什么?
广州大学新闻传播系副教授张静:
惊悉《南方都市报》在全国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深圳惨遭封杀,十分惊愕、愤慨!这不由得令我想起前些天在广州的报摊上购买《深圳都市报》的情景。当时我心里还在想,这下深圳报业市场又有好戏唱了。唱戏的结果,也就是竞争的结果,注定是使读者受惠!
但无论如何,曾与深圳近段时间发展进步同呼吸共命运的《南方都市报》在某天早晨迎来它所钟爱并为之鼓与呼的城市的“封杀令”,却是人们难以料到,也无法接受的一种结果!深圳有关部门的此举,有违哪些政策与法规我们姑且不论,但此举对深圳特区形象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却将是深重而长远的,这是任何在地方保护羽翼下所获得的短期利益所永远都无法弥补的。
由此我想问:深圳你怕什么?面对竞争,你何曾如此软弱?!
突破壁垒才有出路
武汉大学新闻学院教授、新闻研究所所长秦志希:
《南方都市报》采取抵抗垄断的行为是有道理的。区域性的壁垒封锁是计划经济时代的现象,也是地方保护主义的表现,是滞后于市场经济发展的。
报纸是一种精神产品,它为受众提供信息,提供便利,而深圳市报刊发行局的举动断然切断了受众有益信息的来源,从一定意义上说是剥夺了受众的获知权。
在市场经济高速发展中,由市场对新闻信息资源进行优化配置是必然的趋势。共享信息资源、信息自由流通,是世界媒体发展的潮流,只有顺应这种潮流,新闻媒体才能更加健康的发展,当然,这需要当地提供良好、宽松的氛围和环境。
一直以来,中国的报刊都由邮局统一派送,但是一些报纸成功地走出了一条自办发行的路子,打破了垄断。目前中国新闻传播行业正经历一个转型期,自办发行是一种改革,是一种突破,但是也必须经过阵痛,中国的新闻传媒也只有走过一段与地域化、垄断化抗争的道路,才能进入一个信息共享、信息自由流通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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