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罗爱萍 邹高翔)昨天上午,广州赛马娱乐总公司副总经理王燕萍涉嫌贪污和职务侵占22万元一案在广州市中院开庭审理。庭上,王燕萍承认的确拿过公司的钱,但全是为了公司的利益,为公司保管而已,并不是贪污和职务侵占。
王燕萍于去年8月10日被拘留,同月26日被逮捕。检察院指控王燕萍的行为已经构成贪污罪和职务侵占罪,请法院数罪并罚。
贪污罪:1999年9月,王燕萍在担任广州赛马娱乐总公司副总经理兼广州三环电脑有限公司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未经上级领导批准的情况下,将其取得香港科学院“荣誉博士”的6万元费用,以公司的“会议费”、“宣传资料费”的名义,采取虚开发票的手段,在公司报销。2000年5月,王燕萍在担任上述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将公司分配给股东之一的广州天河高薪技术产业区拓展计算机应用研究所的利润人民币27·1万多元,以奖励公司骨干为由要求该所返还10万元。得款后,王燕萍将其中的8万元占有。
职务侵占罪:2000年6月,王燕萍在担任广州赛马娱乐总公司属下的广州金骥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以虚开发票、报销平账的手段套取现金人民币17万多元,并将其中的8万元据为己有。
在昨天的庭审上,公诉人宣读完起诉书,王燕萍就迫不及待地申辩道:“我并没有贪污,我并没有职务侵占。起诉书指控的是事实,但我的行为并没有犯罪!”然而,公诉人出示的证人证言却将王燕萍的自我辩白一一击碎。就连她本人在庭上的供述也处处印证公诉人的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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