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倪珺)从今年7月1日起,本市80多个具有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职能的行政执法部门,将各自选择部分单位试行行政执法告知制度,并将于10月份起在本市全面推开。这是记者从昨天下午召开的有关会议上获得的信息。
推行行政执法告知制度,就是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将政务公开的内容公示到执法现场、告知到行政管理相对人、告知的部分内容融入到执法文书中,以此来增强行政执法透明度,
推行告知制度的具体内容有:向当事人出示行政执法证件,表明执法身份和执法权限;告知当事人检查的内容、要求及所依据的法律规范;告知当事人如不服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申辩权、听证权以及申请执法人员回避的权利;行政执法部门应采取不同形式向当事人告知办事纪律和违纪投诉途径等等。
据悉,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从去年4月开始试行告知制度,取得了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