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黄熹、通讯员粟晓晶报道:今天上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马王”黄启桓经济犯罪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和挪用公款罪数罪并罚,判处黄启桓有期徒刑19年,并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万元,收缴受贿所得人民币1万元、港币39.2万元。
现年63岁的“马王”黄启桓,原系广州赛马娱乐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总经理和广州赛马会法人、副主席兼秘书长。去年9月28日,这个昔日八面威风的“马王”向广州市人 民检察院投案自首。
法院查明,1994年9月至去年初,黄启桓在广州、香港、澳门等地,多次收受向其单位供应马匹、马具的香港梁氏公司持牌人兼广州赛马娱乐总公司总教练梁颖驹贿送的港币共18.7万元;1996年至1999年9月间,黄启桓在广州、香港、澳门等地,多次收受与其单位有合作关系的香港伟确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梁仕荣贿送的港币共20.5万元、人民币1万元。法院还查明,黄启桓曾挪用公款人民币200万元。鉴于黄启桓有自首情节,且认罪态度好,依法从轻处罚。宣判后,黄启桓表示服判,不再上诉。
又讯 昨天,“马王”的助手、广州赛马娱乐总公司副总经理、广州金骥有限责任公司经理王燕萍(女)涉嫌贪污和职务侵占一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黄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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