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涛虚开增值税1048万
广东省普宁市人,1998年至2000年,以非法手段购买了3家企业的营业执照、纳税凭证等手续,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27份,虚开税额共计1048万余元,并向受票单位收取手续费53万余元。受票单位已抵扣税款936万余元。至案件侦查终结前,所抵扣税款仍有565万余元未能追回。
黄文龙骗取退税2101万
广东省普宁市人,1998年注册了9家虚假企业,1999年1月至12月,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71份,虚开金额共计2203万余元,并利用这些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办理出口退税,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共计2101万余元,所骗税款至案件侦查终结前仍未能追回。
林俗存虚开增值税3276万
广东省潮阳市人,1998年注册了2家虚假企业,至2000年3月,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和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568份,虚开金额共计3276万余元,并以此向受票单位收取手续费。受票单位已抵扣税款3090万余元,骗取国家出口退税77万余元,所抵扣税款和被骗税款至案件侦查终结前仍未能追回。
黄振池虚开增值税2249万
广东省潮阳市人,1997年1月至1999年5月,以虚假材料注册了9家无注册资金、无生产场地、无从业人员的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共计483份,被受票单位用于抵扣税款和骗取国家出口退税共计2249万余元,所抵扣税款和被骗税款至案件侦查终结前仍未能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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