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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火机须验单出口 6月1日起该类出口商品将实施法定检验

http://www.sina.com.cn 2001年05月12日15:15 南方网-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张惠娥 实习生冯雷通讯员陈滟 马建会)为了加强对出口危险品的管理,从今年6月1日起,广东检验检疫部门将对一次性袖珍气体打火机、可充气袖珍气体打火机、台式打火机及其他类型打火机(包括点火枪)实施法定检验,出口商品必须经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检验合格后,持《出境货物通关单》方可出口。这是记者昨日从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获悉的。

  该局将统一组织实施全省(深圳、珠海除外)出口打火机、点火枪类商品生产企业的登记考核及审批管理工作,对该类商品的生产出口企业实施登记管理制度,未经登记考核的企业一律不接受出口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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